為了滿足北鎮市中醫院改革與發展的實際用人需要,根據《北鎮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北人字﹝2009﹞3號),經北鎮市政府同意,北鎮市衛生局決定,北鎮市中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11月10日(含)至1996年11月10日(含)期間出生);
(四)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畢業并獲取畢業證書;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含在讀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專科學歷報考;在讀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專科學歷報考),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應聘人員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問題與聘用單位無關。
二、報考程序
(一)報名:
實行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請報名者于2014年11月10日—16日(每天9:00—16:00)到北鎮市人社局447辦公室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填寫《北鎮市中醫院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報名時需要提交下列證件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8張;
4、在職人員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資格初審
報名期間,由北鎮市人社局會同北鎮市衛生局根據報考基本條件和擬招聘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及時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初審)。
(三)報名要求
每名報名者只能報考一個招聘職位。 當報名人數達不到1:2比例時,相應縮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每名應聘人員需交考務費100元。
考生在應聘期間,必須確保報名時所留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工具不暢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筆試主要內容:筆試內容為中藥相關知識,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3、考生請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按要求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4、分數線確定:筆試閱卷結束后,北鎮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成績匯總分析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面試
1、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人事檔案等相關材料。
2、面試人選根據招聘人數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確定,最后一個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形式,主要測評應試人員與招聘職位相適應的能力和素質。
4、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一)人選確定
體檢和考察人選,根據面試成績合格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確定。再并列的,進行第二次面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二)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其缺額根據面試成績合格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遞補,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遞補。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醫院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五、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經北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為六個月。
本實施方案由北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北鎮市衛生局負責解釋。
注:2014年北鎮市中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講座等活動。任何社會組織和個人舉辦的培訓、講座、售書、售光盤等活動,均與本次招聘的主管機關無關,與本次招聘的組織實施無關。
2014年北鎮市中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信息表.xls
![]() | 2014年北鎮市中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信息表_.xls(18.00 kb) |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